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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感于“终身保修”

1999-03-30 来源:生活时报 陈明杰 我有话说

某电视机厂在广告中声称对售出的电视实行“终身保修”,同事小郭便去商店买了一台,岂料用了一个来月就出现了故障。令小郭犯难的是,这么一台新彩电修了坏、坏了修,短短两个月时间先后修了6次。尽管每次去修理对方态度都很好,且又不收分文保修费,可折腾得小郭心中不是滋味。让“上帝”买回的商品“今买明修”、“朝购夕换”,纵使“终身保修”,未必能给消费者带来购买心理上的安全感。

多长时间是商品的终身?是不是用户一旦买下商品,以后无论何时送修都是无偿服务,这样厂商能承受得了吗?况且,现代商品更新很快,也许等用户送修时这种商品已被淘汰,连零配件都难找到了,还谈什么保修呢!倘若“终身”是指厂商,哪家厂商能保证自己终身不败、不转产、不破产倒闭,到时用户又上哪儿找谁去。

其实,作为厂家或商店,置售前的产品质量于不顾,只在“包修”、“保修”上做文章,指望用售后服务取悦顾客,实在是经营策略上的一大失误。设身处地想想,产品质量差所带来的影响,一句“包修”能挽回吗?因此,我奉劝厂商不要用这种手段来促销。应当在提高质量的基础上,根据不同商品情况合理地给以保修期。不要使用户来回折腾,疲于送修,耗费时间和票子,甚至最后不了了之。只有靠可靠的产品质量来取信于用户,才能招徕更多的顾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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